[畢業]
問題:請問若是大一時學業成績未達80分也非班上前10%,但到目前大三的學業成績平均有80分以上而排名平均也有前10%,這樣大四能申請提早畢業嗎?
回覆:學生符合提前畢業須依本校學則第四十七條規定,其中第二款:「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或各學期名次在該系(組)該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依此規定學業平均成績是採各學期的平均成績而非歷年學業平均成績,故同學若有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未達標準,即不符合提前畢業資格,無法於大四提前畢業。若尚有疑義,請逕洽註冊課務組。
問題:我是大四生,畢業學分已經修滿達139學分(非研修生、畢業學分條件達到,但唯一有學期平均不到80分無法申請提前畢業),這樣的話我下學期還是必須繳交全額學費及選滿9學分嗎?有管道可以減免學費嗎?不想難過的因為交了全額學費而強迫選滿9學分。
回覆:所提及未符合提前畢業資格,大四在學期間就須依規定繳交全額學雜費,若你在大四不想選滿9學分,可依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三條規定向註冊課務組申請減修。至於減免學雜費,請同學逕洽生活輔導與軍訓組詢問。
問題:想請問一下,不知貴校是否有相關畢業條件限制?
回覆:依據本校學則第46條:「學生修業期滿,修滿應修之科目及學分成績及格,各學期操行成績及格,且通過「英文能力」、「體適能能力」及「多元學習能力」基本要求,並符合各系自訂之畢業條件者,應予畢業,依有關規定審核後,授予學士學位。前項「英文能力」、「體適能能力」及「多元學習能力」基本要求,以大學部日間學制99學年度入學學生為實施對象,其辦法另定之。有關「各系自訂之畢業條件」,請至各系網頁查詢或逕洽各系辦公室詢問。
問題:我是應屆畢業生,下學期的一般選修課程中,有一科纖維製程污染防治,課程進度15週是畢業考,如果下學期修這科,其他科都是本班課程的話,這樣可以在畢業典禮時拿到畢業證書嗎?
回覆:因應教育部政策,學生皆需修習滿18週始能畢業,已無14週即可畢業之開課課程。目前本校畢業證書梯次分發僅分第一梯次(修滿18週可畢業)及第二梯次(暑修後可畢業),除了尚需利用暑假修習未足學分之同學,其餘已修滿規定學分數之同學皆於第一梯次領取畢業證書。本校第十八週為期末考週,畢業典禮往年皆訂於第十六週辦理,此時尚未修滿18週,所以無法於畢業典禮時領取畢業證書。
問題:如果大4下之前的每一學期都沒被21,而且大4上就修完畢業規定,那大4下 修9學分全部都被當掉還是能拿畢業證書嗎?
回覆:依本校學則規定,若大四上即修畢應修學分,且合乎本校學則第47條所訂標準,可申請提前一學期畢業;若無法提前畢業,亦不建議你採取如此方法,雖不至於學退且可領取畢業證書,但畢業平均成績會因此受到影響,請同學三思。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組詢問。
問題:請問第一梯次的畢業生和第二梯次的畢業生,跟第三梯次的畢業生分別是甚麼時候可以拿到畢業證書?還有是如何分是第幾梯次的畢業生(可以自己選嗎?)
回覆:目前本校畢業證書梯次分發僅分第一梯次(修滿18週可畢業)及第二梯次(暑修後可畢業),除了尚需利用暑假修習未足學分之同學,其餘已修滿規定學分數之同學皆於第一梯次領取畢業證書。
問題:申請提前畢業的條件,除了已修畢系所規定之畢業學分外,還必須合於本校學則第47條所規定,但參考國立宜蘭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第 四 條
學士班新生之抵免學分,教務處得依學生抵免學分之多寡,酌情提高其編入年級,但至少修業一年,始可畢業。
是不是表示入學後,至少修業一年,就可提前畢業,而不限於本校學則第47條所規定﹝提前一學年﹞或﹝提前一學期﹞就可申請提前畢業呢??
回覆:「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4條所規範的是提高編級,也就是說抵免44學分以上者得編入二年級,抵免78學分以上者得編入三年級,抵免110學分以上者得編入四年級,但至少修業一年,始可畢業,故就算是抵免110學分以上編入四年級,仍舊是念完大四始可畢業,並無提前畢業的問題。若尚有相關問題,請洽詢註冊課務組各承辦人。
問題:若因入學時已辦理學分抵免而能於大四前已修畢系所規定之畢業所需學分者;可提前請領畢業證書嗎?如何辦理呢?
回覆:申請提前畢業的條件,除了已修畢系所規定之畢業學分外,還必須合於本校學則第47條所規定才可,並於大三學期成績公佈後大四開學前﹝提前一學年﹞或大四上成績公佈後大四下開學前﹝提前一學期﹞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提前畢業。(本校學則第47條:學生修業期間,合於下列標準者,得向教務處申請,經就讀學系系主任、所屬學院院長同意及教務長核准,提前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一、必修科目與學分全部修畢,並符合各系自訂之畢業條件者。二、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或各學期名次在該系(組)該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三、操行成績各學期均在八十分以上。四、大學部日間學制學生另需通過「英文能力」、「體適能能力」及「多元學習能力」基本要求。)若尚有相關問題,請洽詢註冊課務組各承辦人。
問題:想請問提早畢業是從大一每學期都要平均80分以上,可以提前什麼時候畢業? 大三學期也都有80分以上是否也可以提早畢業?是什麼時候?
回覆:請參考本校學則第47條規定,於大三學期成績公佈後大四開學前﹝提前一學年﹞或大四上成績公佈後大四下開學前﹝提前一學期﹞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本校學則第47條:學生修業期間,合於下列標準者,得向教務處申請,經就讀學系系主任、所屬學院院長同意及教務長核准,提前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一、必修科目與學分全部修畢,並符合各系自訂之畢業條件者。二、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或各學期名次在該系(組)該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三、操行成績各學期均在八十分以上。四、大學部日間學制學生另需通過「英文能力」、「體適能能力」及「多元學習能力」基本要求。)
問題:請問有修通識課的畢業生,畢業證書什麼時候可以領?請人代領的話要準備什麼資料?
回覆:若你是第1梯次(18週)可畢業者,請於教務處暑假行事曆上公告的第一梯次大學部畢業證書核發日起於上班時間憑學生證至註冊課務組領取學位證書;若請人代領,另請被委託人攜帶身分證件,以確認身份。
問題:請問若有下修非本班所開課程的應屆畢業生,到時畢業證書應是7月左右才能領取,但若如果已經在工作不方便在學校工作時間前來領取,只有假日才能回來領取,是否可以用郵寄方式把畢業證書寄給畢業生本人呢?或是可以由別人代領證書呢?
回覆:一、應屆畢業生因故未能親自到校領取學位證書者,請於離校前完成畢業生離校手續並繳回學生證,至註冊課務組填寫切結書及附上回郵信封後,本組即可以郵寄方式代寄畢業證書。二、亦可請人代領證書,需將學生證交給代領人(代領人請攜帶有照證件),至本校註冊課務組領取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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