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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AI生成內容未標示,恐踩法規紅線!全校師生請即日起落實揭露與標記

各位老師、同仁、同學您好:

因應我國於民國115年1月14日公布施行《人工智慧基本法》,本校提醒全校師生,凡於教學、學習、研究、行政或公開發表過程中,使用人工智慧工具協助產出之文件、報告、簡報、作業、作品、教材、影音內容或其他成果,均應依誠信原則與法規精神,主動進行適當揭露或標記。該法第4條第5款明定:「人工智慧之產出應做適當資訊揭露或標記,以利評估可能風險,並瞭解對相關權益之影響,進而提升人工智慧可信任度。」

因此,未來如有使用生成式AI協助撰寫、改寫、翻譯、製圖、配音、剪輯、摘要、資料整理或其他內容生成情形,建議於作品或文件中清楚註明「本內容部分使用人工智慧工具協助產出」或相類說明,以維護學術誠信、保障閱覽者知情權,並降低爭議與風險。請全校師生務必重視並配合辦理,共同建立透明、可信任、可負責的校園AI使用文化。需特別提醒的是,該法已由總統令公布施行,中央主管機關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法條全文請參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人工智慧基本法

「本公告內容部分使用人工智慧工具協助產出,已由數位學習資源中心查核並編輯。」

如有任何相關問題及意見,歡迎來函數位學習資源中心【digital@niu.edu.tw】來電數位學習資源中心【7132、7140、7133】,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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