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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國立大學系統114學年度國內交換生申請公告

114學年度國內交換生交流合作,即日起開始受理,請同學踴躍申請。

申請資格

修業滿一學年之在學生,不含休學生。

交換學校及名額

各校至多10名

(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包含國立中興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高雄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國立東華大學)

臺灣國立大學系統交換生網頁: https://nust.edu.tw/exchange.php  

交換期間

114學年度第1學期 / 114學年度第2學期 / 114學年度全學年

應備資料

1. 臺灣國立大學系統交換生申請表(附件二,含家長簽名同意)

2. 臺灣國立大學系統交換生修課計畫書(附件三)

3. 歷年成績單乙份。

4. 歷年名次證明乙份。

5. 教師推薦信二封。

6. 其他助審資料(無則免附)。

注意事項

  1. 有關交換生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詳閱「國立宜蘭大學國內交換學生實施要點」(附件一)。
  2. 學生經錄取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後至下一學年入學或申請保留,若無法按時至合作學校就讀,錄取資格隨即取消。
  3. 學生交換學習期間併計修業年限內,交換學生至交換學校學習以一學年為限,不得申請延長,並以一校一系為限。但曾為國內或境外交換學生者,不得再申請本項甄選。
  4. 交換學生於交換期間仍應辦理本校註冊手續並繳交學雜費(含學分費)等相關費用。
  5. 本校交換學生至合作學校修讀之學分及成績,比照校際選課方式辦理,全部學分與成績均登錄,惟是否列計畢業學分由所屬系(所、學位學程)審定。但該學分數之採認,研究生以不超過畢業最低學分總數二分之一為限;學士班以不超過畢業最低學分總數三分之一為限。

申請流程與日程

1.本校受理學生申請(含系所審查及院長簽核):即日起至114年4月18日(五)

2.本校辦理國內交換學生甄審事宜:114年4月21日(一)起至4月25日(五)。

3.薦送名單至合作學校:114年4月30日前。

4.合作學校函知審核結果:114年5月31日前。

5.各校公告合作學校審核結果:114年6月10日。

6.學生於本校完成註冊與繳費,並依據合作學校規定報到:114年9月(第1學期)及115年2月(第2學期)。

承辦人: 張佩婷
聯絡電話: 03-9317094
公告單位: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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