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委託陽明交大辦理之「磨課師標竿課程選拔」即日起受理申請
主旨:教育部委託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辦理之「磨課師標竿課程選拔」自即日起至9月底受理申請,檢送申請辦法等相關資訊,如下列說明。
說明:
一、為鼓勵大專校院及教師持續推動及精進磨課師課程發展,並促進校際觀摩學習及交流,辦理本「磨課師標竿課程選拔」評選活動。
二、本選拔活動參加對象須符合以下資格:
(一)凡我國大專校院教師發展之磨課師課程,於民國111年1月1日後開始開課,並於民國114年9月30日前於公開平臺完整實施一次,不限學習對象身份、不限校內開課,開放大眾學習者選修者皆可參加。
(二)報名參加評選之課程,其實施過程含課程經營(如討論版討論等)應能於該公開平臺上完整觀看。
(三)曾獲選任一屆教育部「磨課師標竿課程獎」的課程不列入本次評選。
三、報名方式:
請詳閱附件「磨課師標竿課程評選作業說明」,符合資格並有意申請之老師填妥附件「磨課師標竿課程評選申請書」,於114年9月30日晚上12點前寄至本校數位學習資源中心digital@niu.edu.tw信箱,逾期恕不受理。
四、檢附「磨課師標竿課程評選申請書」及「磨課師標竿課程評選作業說明」,如有申請相關疑問,請洽本校數位學習資源中心。連絡電話:(03)9357400分機7133、7140、7132。
說明:
一、為鼓勵大專校院及教師持續推動及精進磨課師課程發展,並促進校際觀摩學習及交流,辦理本「磨課師標竿課程選拔」評選活動。
二、本選拔活動參加對象須符合以下資格:
(一)凡我國大專校院教師發展之磨課師課程,於民國111年1月1日後開始開課,並於民國114年9月30日前於公開平臺完整實施一次,不限學習對象身份、不限校內開課,開放大眾學習者選修者皆可參加。
(二)報名參加評選之課程,其實施過程含課程經營(如討論版討論等)應能於該公開平臺上完整觀看。
(三)曾獲選任一屆教育部「磨課師標竿課程獎」的課程不列入本次評選。
三、報名方式:
請詳閱附件「磨課師標竿課程評選作業說明」,符合資格並有意申請之老師填妥附件「磨課師標竿課程評選申請書」,於114年9月30日晚上12點前寄至本校數位學習資源中心digital@niu.edu.tw信箱,逾期恕不受理。
四、檢附「磨課師標竿課程評選申請書」及「磨課師標竿課程評選作業說明」,如有申請相關疑問,請洽本校數位學習資源中心。連絡電話:(03)9357400分機7133、7140、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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